本招标项目江津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核4号、11号文项目代码:2408-500116-04-02-4170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片区、珞璜碑亭片区、双福新区、德感街道等。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并对江津区滨江新城片区、珞璜碑亭片区、双福新区、德感街道等5个污水泵站及污水提升井的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污水处理厂高效节能工艺设备162套,及配套更新5个污水泵站及污水提升井的部分设施设备。项目实施后,将改善片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预计年节能量43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51吨。
2.3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6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57.952万元
2.4招标范围:对施工图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把控;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6标段划分:/
2.7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5-03-10 12:00:00(北京时间)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