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清镇农商银行“数智普惠”平台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清镇农商银行“数智普惠”平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镇农商银行“数智普惠”平台采购项目
(2)服务期: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调试及安装,90天内完成所需模块的全量开发并上线运用。
(3)采购内容:集员工画像、整村授信、贷款催收、诉讼管理、收单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智普惠平台。
(4)项目用途: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着现阶段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普惠金融部、资产保全中心、人力资源部等多部门提出当前急需解决的各项需求,为充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整合资源减轻负担,拟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集数据化、智能化的普惠金融平台。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预算:本项目以总价限价进行采购,总价限价为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包含系统开发费、人员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2 采购范围:清镇农商银行“数智普惠”平台采购项目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6月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每天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报名。
4.2 采购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500元/份(人民币)含电子档,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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