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烈山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烈山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约25,9301.00元
最高限价: 约25,9301.00元
采购需求:烈山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烈山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初步设计,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烈山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烈山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投资概算编制,以及必要的初步勘察、测绘工作等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并提交通过评审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3.3业绩要求:无
4、项目前期阶段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和工程进度需要派专人做好现场技术服务。本项目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具体见下表(注:表中为人员最低配置):
岗位 |
数量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给排水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道路专业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园林专业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如无法体现出专业,可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并反映出相应专业)及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24年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的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1)本项目设计工作除勘察测绘外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2)派专人配合招标人做好前期方案汇报、规划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人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配合,及时进行设计文件修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10日17: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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