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N20
2.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磋商
4.最高限价:290000.00元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发改函381号,项目统一代码:2409-340506-04-01-127834
6.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所辖范围内的丹阳镇、新市镇、博望镇3个镇(涉及丹东村、宝义村、八卦村、团结村、新河村、洪庙村、联三村、长裕村、滨湖村、新联村10个行政村,共计36个自然村),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内道路、公共照明等其他设施提升两方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内容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收集管道和配套设施等,共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14处,并配套污水收集主管网25030米、入户收集管道85200米,配套建设污水主管检查井、污水接户隔油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其他公共设施提升建设内容主要为村内道路、公共照明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共计建设入户入巷道路48400平方米,提升村域内部主干道90050平方木、LED太阳能灯788盏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615.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41.89万元。
7.采购需求:马鞍山市博望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绘(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工程勘察(初勘)、方案设计(如需)、初步设计(含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8.服务期:45日历天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1)或(2)或(3)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2供应商须满足以下(1)或(2)或(3)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供应商注册。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10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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