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受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请登录)对云南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N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项目概况: ①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原绿色产业3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处理规模为300m³/d,平均流量:Q=300m³/d=12.5m³/h,高峰流量:Qmax=300m³/d=12.5m³/h;新建建(构)筑物有综合机房、一体化处理设施2套、巴氏计量槽、污水提升井、储泥池、排泥池和回收水池、调节池、清水池等。需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工艺、设备等所有事宜进行运行维护,以保证高原绿色产业3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污水处理的排放达标。②龙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分为两个板块:一是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00m³/d,平均流量:Q=400m³/d=16.7m³/h,高峰流量: Q=400m³/d=16.7m³/h;两级芬顿反应器、一级微电解反应器、气浮机、加药设备、沉淀池、脱泥设备等。需根据实际出水情况进行处理管理,需对闲置设备进行调试及保养运行。二是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400m³/d,平均流量:Q=400m³/d=16.7m³/h,高峰流量: Q=400m³/d=16.7m³/h; 新建建(构)筑物有综合机房、一体化处理设施2套、在线设备、巴氏计量槽、污水提升井、储泥池、排泥池和回收水池、调节池、清水池等。需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工艺、在线、设备等所有事宜进行运行维护,以保证项目相关污水处理的排放达标。③AB区标准化厂房-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处理规模为400m³/d,平均流量:Q=400m³/d=16.7m³/h,高峰流量: Q=400m³/d=16.7m³/h; 综合机房、一体化处理设施、在线设备、巴氏计量槽、污水提升井、储泥池、排泥池和回收水池、调节池、清水池等。需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工艺、在线、设备等所有事宜进行运行维护,以保证项目相关污水处理的排放达标。
2.5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3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龙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AB区污水处理站进行运维人员配备,设备维修,污水处理厂水质、大气、雨水等相关监测(根据排污许可可不需出具检测报告),危废尾废转运,工艺管理,药剂采购及管理,相关报表、说明、报告填报,数据上报,环保税缴纳等。
特别说明:3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龙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招标完成后与昭通市昭阳产投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AB区污水处理站招标完成后与昭阳工业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2.6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3.00万元/年,其中,3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21.00万元/年,龙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站22.00万元,AB区污水处理站30.00万元/年。产生的环保税实报实销,由甲方另行承担。上述最高采购限价任意一项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2.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三年,合同履行期间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或直接终止合同。
2.8服务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项目需求为准)。
2.9服务质量要求:保证项目出水中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外排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外排。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2人员要求: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齐全,电气工程、水处理、自动化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配置合理。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任意一年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3日起至2025年03月10日,每日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时;
4.2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费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5年03月1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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