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邮区中心视频安防系统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03-06
1.3 采购内容:处理中心内建设一套现场管理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含速通门)、安检门、信息发布系统、场院管理系统、电视墙等。本次采购内容为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电视墙、门禁、安检门、速通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08.9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交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
1.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 中标人数量:1名。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 投标人须为拟投核心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核心产品指:监控摄像头、监控硬盘录像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
2.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2.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7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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