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营业环节台席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营业环节台席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营业环节台席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2服务内容:对昆明市分公司所管辖的主城及县域共12个经营单位,分别是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晋宁、宜良、安宁、东川、嵩明、石林、富民,辖区内部分营业网点共62个台席进行业务外包。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注:主选一位供应商,备选一位供应商。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
2.5采购预算:355.2万元。
2.6 招标限价: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各档单价限价(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盖章复印件;未经第三方审计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1个合同预算金额或结算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类似外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附合同标的、数量、单位、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或经甲方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3.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招标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上述第5条,在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如无上述1-8条其余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25年03月01日9:00分 至 2025年03月07日17: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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