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园林局2025年度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施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园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园林局2025年度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施工项目 2.1.2 建设地点:丛台公园管理处、南湖公园管理处、龙湖公园管理处、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处、滏阳公园管理处、两河管理处、广场游园管理处、植物园筹建处辖区内。 2.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 2.1.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5 建设内容:园林局所属各公园、广场、公共绿地中的园路、广场铺装、护栏、亲水平台、花架、亭、座凳等园林小品及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维修进行施工。
2.2招标范围:项目辖区范围内的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丛台公园管理处,南湖公园管理处辖区范围内的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施工; 第二标段:龙湖公园管理处,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处,滏阳公园管理处辖区范围内的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施工; 第三标段:两河管理处,广场游园管理处,植物园筹建处辖区范围内的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每一投标人只限中一个标段,并按3个标段正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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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8 00:00至2025-03-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0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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