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一期)-春苗路南延伸段监理项目,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发包人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本次发包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一期)-春苗路南延伸段,本项目位于湖州市长兴县老城区内,包含春苗路(浦长大道-县前西街)道路建设,包含新建1座桥梁。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施工发包控制价5581.7110万元。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长兴县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一期)-春苗路南延伸段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沥青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排水、照明、智能、电力和通信、管线搬迁等专业工作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招标、设备招标等,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本次监理服务费约92万元。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竞包人:
(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竞包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项目总监不得有其他在监工程。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包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发包项目竞包。
3.4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发包文件。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4条款。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 竞包文件的递交
5.1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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