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采购项目概况:达日县吉迈镇建设垃圾分拣棚两座,其中丹玛社区垃圾分拣棚建筑面积499.84平方米,窝赛路北垃圾分拣棚建筑面积353.67平方米;德昂乡、桑日麻乡、上红科乡、窝赛乡、莫坝乡、特合土乡、下红科乡、建设乡分别建设垃圾分拣车间499.84平方米;满掌乡建设垃圾分拣车间370.88平方米;九乡一镇购置成品危废暂存间、垃圾收集分拣转运设备及车辆等。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规范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实施对达日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工作。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
2.3服务地点:达日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信誉要求:1)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信用报告;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参与投标;2)申请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不接受有行贿受贿不良记录的参与投标;注:网页截图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可以证明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
(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应满足本条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5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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