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360000
最高限价(元):3401250,6066250,3131250,376125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1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0125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区104个区控空气站和16个非甲烷总烃站的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2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6625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区104个区控空气站和16个非甲烷总烃站的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3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13125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区104个区控空气站和16个非甲烷总烃站的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4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6125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区104个区控空气站和16个非甲烷总烃站的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2025年4月—2026年3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需具有空气自动监测站相关的运维资质和运维经历;
【标项2、3、4】
投标人需具有空气自动监测站相关的运维资质或运维经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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