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发包项目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二标段-施工监理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8-330522-04-01-598090)批准建设,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兴县。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兴长污水厂(一污厂)部分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含新建高沉池和磁混凝一体化装置、曝气及加药系统、水泵脱水机及风机节能更新改造等监理内容。
2.3发包范围: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二标段-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2.4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约40万元。
2.5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6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竞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证书若无法体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提供相关市政专业学历证书)(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 浙江省外企业拟竞包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4.发包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竞包文件的递交
5.1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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