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1408
2.项目名称:河津市生活垃圾发电固化飞灰处置费用
3.预算金额:580元/吨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采购内容:对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经螯合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第6.3条要求的固化飞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处置固化飞灰约3000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第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人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核准经营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豁免危险废物虚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18(废物代码:772-002-18);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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