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体系构建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原则,需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不仅对于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而且还关乎到经营单位的切身利益,与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构建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信息化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征收管理工作实效,确保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科学、高效、有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件,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体系构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生效后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投标人的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股东,下同)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4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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