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市防洪排涝配套基础设施电力迁改项目已由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子发改审字〔2024〕50号、长子发改审字〔2024〕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解决,招标人为长子县鑫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城市防洪排涝配套基础设施电力迁改项目
2、建设地点:长子县同福村、背山村、泊里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110KV子宋线2.22km,新建铁搭11基,配建电缆深井5座,设备基础1座,新建箱变1台,以及配套通风及排水设施;新建及改造10KV宋昱842线等11条主、支线共4.875km,新建电缆顶管2710m,电缆检查井19座。
4、计划工期:3个月
5、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四级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
表人、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企业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纳税完税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18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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