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中俄汉曹物流仓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中俄汉曹物流仓储项目(一期)施工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 唐曹审批投资备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自贸区汉曹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0%及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 河北自贸区汉曹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港口商务经济区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由河北自贸区汉曹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拟建于唐山市曹妃甸区西港区西港路西侧,北至西港一道二道区域范围内、南至西港二道,项目占地面积约248.5亩,总建筑面积约78492.84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约95.80亩,建筑面积约40991.53平方米,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有2#料棚、综合楼、变电所、消防泵站、雨水处理站、污水泵站、大门、门卫、一期二期地基处理及围墙等配套服务设施。2.1.3计划工期:275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法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的,请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26 09:00至 2025-03-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