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发电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数量:
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发电机租赁服务,额定功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75kW至500kW,具体需求将依据需求现场的实际用电负荷情况确定。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时需提供产品清单,清单内容需明确提供各型号发电机的详细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额定功率、最大功率、输出电压、输出电流、频率稳定性等。
(二)项目服务周期及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广州市内的办公场所,具体地址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采购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响应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后(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有1个或以发电机租赁服务的案例(合同金额10万元或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扫描件作为有效证明,内容至少需包括首页、内容页、盖章页,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起始时间等,敏感信息可脱敏)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申请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至响应截止日期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采购方相关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供应商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采购方声明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服务承诺书)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需提供服务承诺书)
七、采购文件领取
(一)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14:30-2025年2月25日14:30。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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