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地点:德兴市
2、项目概况:建设1座规模为150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并配置25套污水处理设备,提升现有香屯工业园片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
3、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现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4、本项目设计费约126万元
5、设计周期:90天。
6、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不含开标当月及文字说明)。
3、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
4、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环境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不含开标当月及文字说明)。
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按德建字〔2021〕113号文规定,凡经专家评审为不合格的,由德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依法组织查处,属于一般过失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记不良行为一次;属于存有恶意投标行为的,记不良行为一次、一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外,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由代理机构做好统计,统计表送业主单位和监督机构。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来现场,所有涉及评审的材料只需上传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请登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4日0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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