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目已由任丘市青塔乡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青塔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丘市青塔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目工程2.1.41建设地点任丘市2.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1.3出资比例100%2.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1.5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等全部内容。2.1.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所发布的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劳动关系为投标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4 09:00至2025-02-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