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江西赣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赣县工业污水处理厂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 2312-360795-07-02-292648 | ||||
建筑面积 | 1481.37 平方米 | 层次 | 1 层 | 结构 | 混合 |
项目总投资 | 2615.64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085.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将赣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原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提高至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污泥含水率从 80%下降至 ≤60%。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江西赣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城市供水排水工程中标金额: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近5年(2020年1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竣工验收完成时间为准)具备16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备)扫描件中的任意二项;如为联合体业绩,则以联合体协议书承包范围为准);: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施工员(市政工程)1人、质量(检)员(市政工程)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1人 | ||||
其他要求 |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且为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3.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7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市政工程)1人、质量(检)员(市政工程)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1人。以上3.4至3.7项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原因,可以提供已缴纳的最近时间连续6个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出具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文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3.8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近5年(2020年1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竣工验收完成时间为准)具备16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备)扫描件中的任意二项;如为联合体业绩,则以联合体协议书承包范围为准)。3.9信誉要求: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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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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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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