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5.采购需求: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6.采购数量:入围2家企业(在原有两家供餐企业的基础上补充入围)
7.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A级资格或在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单位名录中,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餐饮配送),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并要求从业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10)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坑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食品安全状况和现场评价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每日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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