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煤电力平顺180MW风电项目林草地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报批技术服务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煤电力运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煤电力运城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平顺180MW风电项目林草地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报批技术服务。
2.2招标编号:0866(请登录)
2.3项目概况:陕煤电力平顺180MW风电项目已取得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292号)》《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223号)》文件下发的建设指标,本期规划容量180MW,工程永久征地为39.96亩,长期用地面积为424.8亩,工程临时用地面积406.93亩。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境内龙溪镇、杏城镇、东寺头乡等区域,新建一个220kV开关站及配套输电线路。
2.4招标范围:
平顺180MW风电项目建设指标分为100MW和80MW两次获取,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应按照两个项目分别开展工作,最终完成两个独立项目的报告编写、报送、评审和报批技术服务。
完成100MW风力发电项目所涉及的林地限制因素排查、林地勘测、评估等服务,对林地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制定调查方案细则,进行勘测、调查、检验等作业。编制林草地占用可行性报告、林草地临时占用可行性报告、林地现场查验报告,占用林地评估报告、专项评估意见、生态修复、植被恢复方案等编制及报告的报送、评审服务,最终获取林业主管部门的林草地使用行政许可。
完成80MW风力发电项目所涉及的林地限制因素排查、林地勘测、评估等服务,对林地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制定调查方案细则,进行勘测、调查、检验等作业。编制林草地占用可行性报告、林草地临时占用可行性报告、林地现场查验报告,占用林地评估报告、专项评估意见、生态修复、植被恢复方案等编制及报告的报送、评审服务,最终获取林业主管部门的林草地使用行政许可。
配合项目林业用地选址,负责协调省、市、县林业等部门关系,高效办理各项林业用地手续,完成林地使用手续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甲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林地外业调查工作;外业调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报批技术服务、并取得林地使用手续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证书,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风电项目林草地占用可行性报告编制和技术服务业绩,业绩至少2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4.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并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4.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5.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2月19日8时00分至2025年2月26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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