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YH
项目名称:法学院2025年数据库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7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7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简要技术或服务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外文数据库Heinonline |
1 |
75600 |
年 |
含检索智能、快捷,资源品质齐全、更新及时等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1 |
1-2 |
台湾华艺学术文献数据库 |
3 |
126000 |
年 |
提供简易检索、高级检索及缩小检索功能等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1 |
1-3 |
月旦知识库 |
3 |
210000 |
年 |
提供简易检索、高级检索及缩小检索功能等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1 |
1-4 |
北大法宝 |
1 |
76000 |
年 |
具备信息检索功能:包括多库检索、高级检索、二次检索、逻辑运算符检索等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识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附件”资格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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