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八标段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八标段 2.2 招标范围:皮带传送车(民航通告名称:散装货物装载机)32辆。 2.3 交货地点:阿克苏机场、富蕴机场、哈密机场、和田机场、喀什机场、喀纳斯机场、库车机场、库尔勒机场、那拉提机场、乌鲁木齐机场。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备发货条件,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车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拟供车辆须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已通告的设备通告内,且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拟供车辆满足《电动式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通用技术要求》(AC-137-CA-2024-04R3)的检测报告。 3.3企业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5-02-19 10:00:00至 2025-02-19 10: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5-02-19 10:00:00至 2025-02-24 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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