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连云港中新燃气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请登录)
2.2采购范围:连云港中新燃气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主要负贵对中新燃气建设完成的站控系统、信息化硬件设施设备(含高压管网)、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维护维修、完成气源调度系统三级等保测评,故障处理、巡检服务以及应急抢修。同时进行故障分析、记录、修复及材料更换等,具体详见任务书。
2.3服务期:365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2.4磋商控制价:本项目磋商控制价为44.5万元,采购人设有期望值(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42.27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采购人期望值按无效响应处理;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任务书要求。
3.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原件扫描件。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
3.4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的信息系统维保服务或信息系统建设的类似业绩。
注: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加盖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 2 月 18 日至2025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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