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N(请登录)
三、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场区内部道路+围栏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人为 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股权投资+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股权投资+EPC总承包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本工程容量总计1.2GWp(直流侧),包本光伏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及安装施工工作,以及设备安装、 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 验收、试运行等工作。土建工程范围 :光伏阵列基础工程、变压器基础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场内道路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施工供电、施工供水工程等;设备的安装、调试范围: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安装、电缆及附件安装、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接地工程、通信线路及安装工程、光伏场区监控等施工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验收、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及缺陷责任期等的全部工作。
2.项目地点(服务地点): (请登录)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2025年5月30日(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对1个标段进行采购。最终签约合同价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5.采购内容: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场区内部道路+围栏工程专业分包,本工程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图纸变更及图纸审查报告等范围内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内部道路施工;围栏工程施工等。
6.甲方提供设备及主材:仅提供围栏无设备,除以上甲供设备、材料外,其他材料全部由供应商采购。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资格要求:
1)本次劳务采购供应商须为已取得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供应商征集遴选入库通知书》 “土石方工程”专业或“运输服务”专业的单位。
2)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拟采购劳务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分包企业。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需求的专业人员和施工机具。劳务管理人员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负责人。
5)供应商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相关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期)承接过2个以上道路劳务施工。(业绩认定标准:认定的业绩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证明材料或结算单等。)
5.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实行供应商承诺制,对于存在伪造欺骗等行为的取消磋商资格。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期)企业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竞选;
(8)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5.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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