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宁夏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项目监理 |
宁夏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及优化布局项目监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18000.00元 |
/ |
数量合计 |
1项 |
预算合计 |
118000.00元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⑤供应商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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