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五龙汇R22020地块项目功能区一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五水中港城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738万元。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6 日
中标人在满足上述工期要求的同时,必须确保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最迟在2025年9月20日前满足项目整体竣备条件并提交相应报验资料,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备。另:3-7号楼对应工作内容需在招标人开工令发出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五龙汇R22020地块项目功能区一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景观绿化、土石方、道路、给排水、电气、雨水、户外设施等及其他相关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1040万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业绩要求如下: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以前……上传;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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