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
1.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3.项目名称: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二次)。
4.项目编号:
(请登录)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6.项目类型:服务类。
7.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8.实施地点: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9.项目主要内容: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印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包括:废包装桶900-041-49、油墨沾染物900-041-49、废油墨900-299-12、乙醇溶液渣900-402-06、废活性炭900-039-49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单价3247.52元/吨,预算总价15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范围)须包括本项目内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2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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