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贵州天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顺平分公司
项目名称:顺平县蒲阳河水毁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设备类别:一般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挖掘机机械设备租赁
2、租赁期限:自2025年2月21日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
3、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法。
·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付款方式及要求:现金支票或电汇,开具发票后25个工作日付款。
五、投标要求
(请登录)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5、投标单位成立满两2年。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顺平县蒲阳河水毁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八、本次招标采用“施工云采网”线上招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施工云采网”进行报价。
备注设备招标明细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期单位 |
租期 |
交货日期 |
技术指标 |
厂家 |
备注 |
挖掘机 |
300 |
台 |
1.00 |
小时 |
407.00 |
2025-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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