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连江县垦区大道、申远北路及之间的填方工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招标工作内容:按照项目部施工图纸、方案要求完成地基处理工程建设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塑料排水板施打、粘土帷幕、铺设两层土工布及密封膜、密封沟、铺设滤管,布设真空设备等真空联合堆载预压及真空卸载等施工图纸全部工作内容及其他辅助工作,如人员设备等进退场、安全环保措施、场地清理、工程照管、职业健康卫生、文明施工及其他附属及零星工作等。
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辅材、机械、人工、施工用电、燃油费、不低于合同价1.5%安全措施费、完成该工作需要的零星机械、零星用工费用、增值税发票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且分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发包人备案且经业主、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实施周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计划工期为498个日历天。具体节点如下:
节点一:2025年5月12日完成护岸工程(砂袋围堰段)塑料排水板施工
节点二:2025年6月16日完成护岸工程(钢平台段)塑料排水板施工
节点三:2026年4月5日完成垦区大道(K0+100~K1+706段)真空卸载
节点四:2026年7月31日完成垦区大道(K1+851~K2+876段)真空卸载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节点工期以现场技术交底及工期安排为准,节点工期以现场技术交底及工期安排为准,并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及本工程项目总工期要求。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LJXM-2024-002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合格劳务企业的单位,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5年2月17日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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