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比采购条件
山西华电沁水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华东院”)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为 华电(沁水)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华东院对该项目 山西华电沁水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升压站建筑及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西华电沁水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柿庄镇,项目装机规模为 63.56688MWp(直流侧),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至杰诚沁水光伏升压站。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标段询比采购范围为山西华电沁水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升压站建筑及设备安装调试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设备采购(不包含主变及GIS设备)、升压站所有建筑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3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05月30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
承包人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风力发电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山西省电网有限公司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山西省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山西省电网有限公司并网质量监督和检查站的并网要求,满足办理山西省电监局资质中心并网许可证和发电许可证的要求,并就工程建设在电监局进行备案工作;满足水保、环保、安评、消防、林业等专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通过专项验收合格;通过项目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整体项目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验收合格。
3. 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能力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个近5年关于光伏项目的相关施工业绩(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相关财务审计报告)。
3.7信用状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未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近 三 年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况。
3.8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 年2 月 17 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5. 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2 月 25 日 16 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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