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正元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8-510129-04-01-669515】FGQB-0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正元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正元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8-510129-04-01-669515】FGQB-02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邑县锦屏大道999号;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企业档案库房、数字化用房及机房、阅览用房等档案用房,企业产品展示展览用房,饮用水车间及洗衣房等公共用房。建筑用地面积555.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4.44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四川省正元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5日……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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