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1、出租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2、出租土地位置:和###县盛乐镇古力半村;3、土地四至: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4、土地面积:约5822亩(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5、土地性质:耕地;6、土地现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7、土地出租最低限价:450元/亩/年;8、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5日;9、土地租赁用途:一年生农作物种植(不得种植苗木、果树等);10、租赁期限:1年,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1、承租要求:开展对承租范围土地收回、整理、耕种、管护等工作,并对承租土地享有收益权。禁止违规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二、特别提示1、承租方需充分了解标的地块情况,按照要求完成征收土地收回、耕种、管护工作。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响应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2、意向承租方如需查勘标的地块现场,须在报名时向出租方提交申请,同出租方联系后确定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实际情况已确认。3、双方签订《土地管护出租协议》后,承租方要在 2025 年 4月20日之前将所承租耕地完成种植,租赁期结束必须达到下一期无需整治便可直接耕种的要求。承租方因平整土地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入的人工及机械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抗旱、###路、围封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4、如出租土地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在与出租方确认时以实测为准(包括不具备耕种的土地),双方共同参与测量,实测面积由双方签字确认;土地租金最终结算价款按可耕种土地实测面积计算。5、出租标的为已征收待供应土地,在承租期限内,存在因项目建设需要,出租方提前告知承租方项目建设计划(包括时间、位置、面积),承租方根据建设计划选种适宜种植农作物。待新区启动建设项目时,承租方需配合交回土地,如未按时交回土地造成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6、承租方须具有解决农民私自抢种土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收回土地的能力。将已征收土地收回后,结合土地原有性质,利用土地开展种植、管护经营等工作,自负盈亏。7、在承租期限内,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符合政策规定的由承租方享有。8、承租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到期或项目建设使用该土地,承租方须无条件及时向出租方交回土地,由承租方购买的设施、设备(水井****、地埋管、围栏等)于合同终止后3日内撤走,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土地上的附属物及设施、设备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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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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