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应用与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寿集团”)批准并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产”)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并落实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应用与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3】家中标人,为国寿资产提供数据应用与管理外包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日起
2.6服务地点: 北京
2.7服务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对中标人提供的外包服务人员开展二次选聘,择优录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9日,
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应用与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寿集团”)批准并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产”)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并落实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应用与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3】家中标人,为国寿资产提供数据应用与管理外包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日起
2.6服务地点: 北京
2.7服务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对中标人提供的外包服务人员开展二次选聘,择优录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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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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