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2-11
根据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将于近期公开组织血气分析仪使用耗材院内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报名参与。现就拟采购产品情况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谈判项目
标段 |
产品名称 |
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方法学等) |
数量 |
1 |
血气测定试剂盒(电极法) |
血气分析仪使用耗材GEMPremier 5000 PAK 150人份,需适配设备:沃芬 全自动血气分析仪GEMPremier 5000 |
按需 |
注:1.以上共1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项目履行期限:3年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上述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自报名截止时间前三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可不提供此证);
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备案证;
4.进口产品生产商授权书;
5.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产品分类明细/管理办法,或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1—4项不作强制要求。
(八)报名需持供货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
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2月13日18点前,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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