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
主要内容包括电梯维保等内容 |
广州市 |
服务期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本项目分成包组1进行招标。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 52万/年 ;
※3.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限价最高为52万元。
其中包组1电梯维保:12万元/年。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的全部内容。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1、电梯维保:(适用包组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月18日,每日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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