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0.0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自接到订货单之日起1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投标产品(质控品除外):医疗器械产品分为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两种资质。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受理单。注:以上证明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以上证明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至 2025年02月18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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