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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政企客户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地区:玉林市 日期:2025-02-11 资质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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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政企客户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主要内容:

标包名称

包含产品/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标包预算(元/不含增值税)

标包1

前端系统、平台系统、道闸系统建设所需的设备

1

477702.40

标包2

前端集成安装和辅材服务、平台接入服务

1

166070.43

合计

643772.83

1.2.3服务地点:广西玉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交付期:标包1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货;标包2为自设备到货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项目的前端设备安装、调试、平台接入服务。

1.2.5设备质保期(标包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2.6保修期(标包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质量验收标准。

1.2.8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将确定2名成交供应商,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采购主要内容1.2.1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响应多个标包,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总价为477702.40元(不含增值税),标包2最高响应总价为166070.43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标包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参与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主要产品【人脸抓拍单元、高清网络球机、违停抓拍一体机】的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主要产品【人脸抓拍单元、高清网络球机、违停抓拍一体机】的制造商授权函或响应产品承诺函。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响应,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家代理商同时响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响应均无效。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同时参加的,其代理商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2.1.5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交换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标包2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2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2.3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及持证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单位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单位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单位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其他技术人员最低标准数量要求为2名。技术人员均须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持双证)。

备注: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2.4供应商应至少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同类项目(指:安防监控类或系统集成类或通信类项目的施工或安装或维护改造有效业绩一份。(注: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2.5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参与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或响应产品承诺函。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响应,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家代理商同时响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响应均无效。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同时参加的,其代理商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2.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8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5年2月1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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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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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电信玉林 政企 中国电信 国电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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