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邮保险浙江分公司2025 年理赔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邮保险浙江分公司2025 年理赔服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外包的工作内容,包括个/团险理赔咨诉及案件资料受理录入、理赔问题件/拒赔件电话满意度回访。
2.2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
2.3 服务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预算:48.44 万元(含税)。
2.5 中标人数量:1 个,中标份额100%。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理赔问题件等回访呼叫服务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6 元/件,理赔咨诉及案件资料受理录入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55 元/小时,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
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资格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2 月11 日至2025 年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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