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公司车辆综合维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公司车辆综合维修
1.2采购人:沈阳造币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公司车辆综合维修,包含沃尔沃运钞车、铲车(开拓者)、汽车吊车以及其他公用车辆,开展日常保养及应急维修等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公司车辆综合维修,包含沃尔沃运钞车、铲车(开拓者)、汽车吊车以及其他公用车辆,开展日常保养及应急维修等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沈阳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具体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包括:汽车维修标准体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机动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备案表需有区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盖章,项目种类至少需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
(2)财务要求:不要求;
(3)业绩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
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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