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J2025-001 2.项目名称:园林机械设备维保配件采购 3.控制价:本项目投入金额(含税)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本项目投标人应以第三章《采购清单一览表》中的各项控制单价为基准价报出统一收费比例,投标人所报收费比例不得超过 100%。4.采购需求:园林机械设备维保配件一批,详见招标文件。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 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 3 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3、信用记录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审时,以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和“****信用中国”站获取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列入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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