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DL-XA-201 项目名称###市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纸制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及谈判供应商为其缴交的近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半年内)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允许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说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为无效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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