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苏州市分公司公安警用设备流量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流量服务等,本项目采购金额预计为189.79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一不含税合计金额为72.13万元,标包二不含税合计金额为67.85万元,标包三不含税合计金额为49.81万元,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允许同一供应商成交的标包数量最多为1个。具体标包分段金额如下:
标包号
流量数(G)
预估流量金额不含税总价(万元,不含税)
标包一
448600
72.13
标包二
421930
67.85
标包三
309740
49.81
合计
1180270
189.79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以预估流量金额不含税总价为基准价,供应商根据基准价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3交付期:合同签订后开始进行维护工作。
2.4服务期:合同签约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2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接受其分支机构应答(其资质可使用总部资质);或者供应商经由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授权,且供应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即该运营商不得再授权其他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3.3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或结算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同类(设备维护保障或流量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例,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江苏省/苏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江苏省或苏州市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询比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3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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