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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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抚区防洪排涝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备案。以新发改审5号、新住建发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顺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抚顺市新抚区防洪排涝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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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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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市新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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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15日开工至2025年12月31日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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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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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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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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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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