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HG
项目名称:汾湖创新经济产业园、智慧谷充电桩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清单
2.交付地点:汾湖智慧谷(黎里镇厍星路1799号)、汾湖创新经济产业园(黎里镇临沪大道3951号),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验收
(1)货物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中标单位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招标单位按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和招标单位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进场通知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自项目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9: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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