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锅炉壁温监视优化施工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203-CG-250217321、SXZB-250113911JNF139/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汾阳市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锅炉壁温监视优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50217321、SXZB-250113911JNF139/01),已由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59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2锅炉壁温监视优化施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2锅炉壁温测点进行优化改造施工,需完成锅炉高温过热器、中温过热器、屏再出口等约650-700个温度测点的安装、调试。
2.2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20天内完成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壁温监视检修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内容需体现机组容量大小,如果合同里没有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其他机组容量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2月7日 17:30至2025年2月10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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