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三院区电梯及电梯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要求 |
01 |
北京朝阳医院三院区电梯及电梯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
90 |
对朝阳医院三院区电梯及电梯空调提供维修保养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依据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自动扶梯。3.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3.2.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7日至2025年02月13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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