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佳木斯市政企客户事业群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智慧物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
1.2项目情况:用于保证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可实现实时摄像监控、行程管理、视频回放、视频轮询等服务。
1.3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1 |
物流车辆监控平台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28977.23 |
1.4预算额度(不含税):28977.23元
1.5实施时间/到货时间/保修期限要求: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与相关平台数据对接,保修期1年。
1.6框架协议有效期:无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6079元(不含税),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4、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5.5、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情况调整):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等。
2.5.6、付款条款: (1)到货付款:服务平台交付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至少需提供:金额为合同(订单)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甲方书面认可的全部到货证明、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2)项目终验付款:项目终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订单)总价20%作为终验付款。至少需提供:付款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支出类合同商务条款一般规则》执行)。
2.5.7、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与相关平台数据对接、到货后5个工作日要完成安装调测(需提供承诺书)。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至第三方签订合同或项目实施。
2.5.8、本项目由采购人设定总价最高限价26079元(不含税),高于此限价的应答人将予以否决,视为无效报价。应答人需分别作出单价和总价报价,评标是按总价进行评审。单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5.9、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安装调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
2.5.10、应答人需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的要求。
2.5.11、应答人需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亲属参与公司业务合作回避制度(试行》的规定,应答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采购方的离职人员或在职人员的亲属。
三、 采购文件获取(电子招标适用)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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