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城区停车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临发改备120号、临发改招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常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常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临澧县城区停车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建设规模:对临澧县城区21个停车场进行改造,包括停车位3104个,其中带充电桩车位766个,并完善智能化停车系统,以及充电桩运营监管平台等相关配套设施。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30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内容,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实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
3.1.3 设计业绩要求:/
3.1.4 施工业绩要求:/
3.1.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1.9 施工机械设备:/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
(7)评标时,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3.2.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6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7日09:00—2025年02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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